应急管理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应急〔2024〕60号
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应急管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最新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活动
三、全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
四、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工作保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协同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汇聚贯彻实施法律的整体合力。要加强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督促指导,确保准确、全面适用法律规定。各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向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反馈。
应急管理部
2024年7月4日